風險管理

為提升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能力,公司透過不同層級分層管理並訂定各種內部規章,進行公司之各項風險評估及管理,以面對快速變化的外部環境,期許將風險影響程度最小化,從而掌握未來發展機會,實踐永續發展願景。

聯光通風險管理架構與權責

組織名稱 權責範圍
董事會 確保重大風險已被辨識,決議重大風險主要策略方向,並讓組織有效控管及合理分配
高階管理階 執行董事會所擬定之風險管理政策,協調跨部門風險管理事務,並追蹤各單位風險管
稽核室 稽核日常風險管理作業
其他各部門 彙整並執行日常風險管理作業
 

公司治理主管

本公司經112年5月0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,指定陳禮煥協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,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。

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包括下列內容:
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。
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。
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。
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。
協助董事遵循法令。
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。
業務執行情形如下:
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執行職務、提供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。
協助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法遵事宜。
擬訂董事會議程於七日前通知董事,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,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,並於會後二十天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。
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、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、議事手冊、議事錄並於修訂章程或董事改選辦理變更登記事務。
永續執行及時程安排。

資訊安全治理防護

聯光通致力於資安防護,除了全員資安知識宣導外,更是參考業界做法與主管機關及專家意見,逐年提撥資訊技術單位資本支出的3%建構資安防護系統,主要以網路安全控管、存取控制安全、資訊資產管理三大面向執行,以確保公司資安實務的有效性並降低風險。

項目 面向 防護措施
1 網路安全控管 網際網路安全及存取控制
內部網路安全
2 存取控制安全 資料管理與存取管控
帳號/網路存取管控
3 資訊資產管理 資產管理與管控
資料保護

防範內線交易

建立良好的商業行為和道德規範是確保公司永續經營的關鍵,可以避免違法行為和不正當利益流失所帶來的營運風險。良好的道德誠信不僅提升公司的聲譽和品牌形象,還能提高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忠誠度,進一步促使公司長期發展。因此,我們制定了「道德行為準則」、「誠信經營守則」以及「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和指南」等內部規範,以規範公司人員的行為。

針對各單位之高階主管進行多元進行誠信經營宣導,提升員工與管理層級之內線交易法規與誠信政策意識。

114年度內線交易措施與宣導情形:
1. 對董事、經理人及員工適時提供教育宣導,對新任員工則由人事單位於員工訓練教材中,加入相關宣導課程內容。
2. 將本公司「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」、「防範內線交易之管理」及相關辦法置於公司內部網站公告區及公司官網供全體同仁遵循之,以避免違反或發生內線交易之情事。
3. 本公司每月寄發予董事暨經理人月持股變動申報通知時,同時宣導防範內線交易行為。
4. 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中已訂定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,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。本公司於排定次年度董事會日期後,通知內部人各季財務報告公告前禁止交易之封閉期間,並於通過財報之董事會前及每月申報上月持股情形時加強提醒,避免董事誤觸該規範。
5. 114年通知董事/內部人於財務報告公告前之股票交易封閉期間執行情形:

通知時間 財報季度 通知對象
114/02/07 內部人股票交易封閉期間-通過113年度財報 全體董事及全體內部人
114/04/16 內部人股票交易封閉期間-通過114年Q1財報 全體董事及全體內部人
114/07/21 內部人股票交易封閉期間-通過114年Q2財報 全體董事及全體內部人
114/10/20 內部人股票交易封閉期間-通過114年Q3財報 全體董事及全體內部人

 

誠信經營政策

未來本公司在與供應商、客戶其他商業往來對象等建立商業關係前,將依聯光通董事會2015年3月20日通過並於2020年修訂之「誠信經營守則」、「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」之規定,且考量公司實際營運需要建立相關評估機制。

1. 在公司與供應商、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建立商業關係之前,我們會先評估其合法性、誠信經營狀況以及是否曾涉有不誠信行為的紀錄,以確保商業經營方式的公平、透明性,並且不會涉及賄賂的要求、提供或接受。
2. 在評估供應商、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的誠信經營狀況時,我們會檢視以下事項:

  • 企業的國別、營運所在地、組織結構、經營政策和付款地點。
  • 企業所從事的業務是否屬於賄賂風險較高的行業。
  • 企業的長期經營狀況和商譽。
  • 諮詢其合作夥伴對該企業的意見。
  • 企業是否曾涉及賄賂或非法政治獻金等不誠信行為的紀錄。

3. 在簽署合約時,我們會向商業對象說明我們以誠信原則進行商業行為。雙方人員不得提供、接受、承諾或要求賄賂、佣金、比例金、仲介費、後謝金、回扣、餽贈、招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。任一方如違反上述規定,對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合約,並可能對違約一方要求賠償。如果一方得知對方人員有違反規定的情況,應立即通知對方,並提供相關證據和協助調查。
4. 我們會避免與不誠信經營者進行交易。公司的「員工行為準則」禁止員工從事不法或不實行為,並禁止員工接受因職位或職務而獲得的餽贈、招待、特別折扣或優惠待遇。此外,「員工工作規則」中規範員工不得濫用職務或故意容忍部屬的不誠信行為,如果有具體事證且情節嚴重,公司有權不經預告解僱該員工。
5. 在合約中明確訂明誠信經營原則:

  • 合約明訂雙方應遵循誠信原則,違反相關規定時應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  • 任何一方在商業活動中涉及不誠信行為的情況下,對方有權隨時無條件終止或解除合約。
  • 建立明確且合理的付款內容,包括付款地點、方式,並需符合相關稅務法規的要求。

114年度誠信經營執行情形:
1. 對全體受僱人適時提供教育宣導,對新任員工則由人事單位於員工訓練教材中,加入相關宣導課程內容。
2. 將本公司「誠信經營守則」、「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位指南」等相關辦法置於公司內部網站公告區及公司官網供全體員工遵循之,以避免發生違反誠信之情事。
3. 本公司不定時以電子郵件寄發「誠信經營」宣導資料予全體員工,以資遵循。
114年宣導日期:

通知時間 通知對象 通知方式
114/03/28 全體員工 電子郵件
114/06/27 全體員工 電子郵件
114/09/25 全體員工 電子郵件

 

消費者或客戶權益保護政策

本公司確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、客戶隱私、行銷及標示,應遵循ISO9001品質管理系統及相關國際標準與法規,不得有欺騙、誤導、誤導或任何其他破壞消費者(客戶)信任、損害消費者(客戶)權益之行為。

本公司提供產品與服務屬企業對企業之屬性(B to B),故規範內容如下:

1.客戶關係與溝通:
(1)溝通機制:
本公司透過定期/不定期會議與拜訪,與客戶建立穩固的合作夥伴關係;以及每週/月的績效與合作進度檢討,旨在使雙方在短、中、長期永續發展目標上,達成一致並產生合作綜效。
(2)專責服務:
本公司依據產品與服務類別,設置專責對應窗口提供資訊以滿足客戶或公部門要求;此外,亦配合客戶的永續發展計畫,執行必要活動。
2.客戶滿意度與意見回饋: 
(1)滿意度調查:
本公司設有「QP103客戶滿意度衡量管制程序」,鼓勵客戶透過意見反饋或與同業比較,提供對本公司產品及服務之滿意度評估。
(2)回饋處理:
對於客戶具體回覆,本公司進行追蹤與回覆,並由相關權責部門進行改善。並分析彙整數據呈報高階管理者,每年固定於管審會中檢討與改進,以作為長期營運計畫參考依據。
3.客訴抱怨與申訴檢舉管道:
(1)客訴處理:
除透過專責服務窗口與客戶進行B to B溝通外,本公司亦訂有「QP023服務管理程序」要求相關部門在接獲客訴後,儘速分析原因並回覆客戶。
(2)申訴管道:
本公司非常重視客戶意見,由業務/專案管理人員負責客戶服務、意見接收與改善。另建置聯絡信箱如下,確保客戶能透過郵件反應意見或進行申訴。
客訴信箱:ufoc-pr@ufoc.com.tw
客訴專線:+886-2-26570589

(3)檢舉管道:
投函舉報:郵寄至11494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277號2樓
檢舉信箱:service-ufoc@ufoc.com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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